阿里巴巴的胃口太大了 超级平台“第四权力”谁来监管业界

砍柴网 / 于小京 / 2017-09-20 15:58
为了维护垄断带来的利益,平台会警惕一切潜在竞争者的威胁,并通过各种方式围堵和封堵竞争者的道路。

达维多定律认为,进入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能够自动获得50%的市场份额,这是网络经济的“马太效应”,反映了电子商务市场强者恒强的现象。为了维护垄断带来的利益,平台会警惕一切潜在竞争者的威胁,并通过各种方式围堵和封堵竞争者的道路。

这段话出自互联网实验室发布的《中国超级电商平台竞争与垄断研究报告》。19日发布的这份报告以中国超级电商平台阿里巴巴为研究对象,详细阐述了超级平台在市场竞争、创新环境、公共利益和政府监管等层面带来的挑战和冲击,指出阿里巴巴的垄断行为腐蚀行业生态健康,扼杀行业创新,独占新经济的福利,影响国家政经安全。

赢者通吃是指市场资源高度集中于具有竞争优势者一面,并通过资源积累不断扩张到其他领域,形成更强大的优势局面。阿里平台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厚的资源,包括资本、技术、用户、数据等,它不断向其他领域投资扩张,建立直接和间接的关联,形成阿里版图。通过投资建立的帝国不但与电商领域的竞争者形成对抗,还形成了“航母级”的巨无霸平台,可以对任何其他领域的竞争对手进行攻防。

一切不规范竞争都是为了利益,为了维护自身平台的独占性。阿里依靠电商平台的先发获得了市场优势地位,并成为了阿里的核心竞争力。为了维护这种平台优势,阿里不断的进行投资并购,无限的扩大业务边界,并用这些业务来反哺电商平台,巩固独占地位、稳固平台利益。权力和承担的职责已经超越了一个普通企业正常的行为范畴。

它可以制定规则,也可以执行权力,还可以宣称“最终解释权归本平台所有”。这种权力与职责的边界不清,使得平台主体认为可以无限制对平台进行管理。阿里平台上集中了数量繁多的服务和产品,拥有海量的用户,制定了复杂的规则,如同一个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的“社会活动空间”。

阿里在这样的空间中获得了近乎与国家政府相似的“第四权力”它集合了权力与责任于一体,但商业组织的属性让它不需要遵从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的规则,自身也越来越变得“无所不能”。

由于超级网络平台的治理具有现实难度,政府更倾向于将平台信息的审查义务和执行权力交由平台承担,这种权力的让渡也让平台具有了政府管理的部分属性,但平台并非政府机构,它的管理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源来支撑。资源来源于平台的商家,来源于消费者,对资源的消耗必然把商家和消费者当成竞争的工具。所以,利用权力带来的管理便利进行不规范竞争甚至是垄断行为变得司空见惯。

更加令人担心的是,阿里平台建立的以电商和支付为基础的交易体系,获得了用户的海量数据,只要对这些数据进行基础性分析,便可以获得某个行业、产业的发展数据,甚至阿里掌握的国民经济数据比国家政府部门的统计更加准确。

无论是国民个人的信息数据,还是国家产业经济的运行数据,从更高的角度考虑均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这些数据掌握在一个在海外上市、由外资控股的私营企业手中,无疑有较高的安全风险。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多次表示,阿里要做互联网的“水、电、气”,阿里正在从电商公司转型为数据公司,当下阿里平台服务的数据都优先支撑云业务的发展。手握数据矿产的阿里不会放弃对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但面对商业利益和国家网络安全阿里能否有清晰的认知,成为超级平台的庞大经济体后阿里能否克服自身的商业惯性?

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曾对这样的现象发出警告,它说超级平台的治理正在迎来危险时刻,如果不能实现软着陆,未来就将会是恶性的硬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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