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因8杯星巴克、2盒口罩而引起长达一年之久的员工纠纷案件,近日终于有了结果。
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与员工吴某劳动争议二审日前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唯品会需向吴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8万元,此结果为终审判决。
据判决书显示,唯品会主张,2019年10月,吴某收受供应商南极人杜某梅的星巴克咖啡4杯;2020年2月20日,吴某再次收该供应商提供的星巴克咖啡4杯,两次共计8杯。
2020年2月20日,吴某向供应商南极人杜某梅购买两盒口罩。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吴某将本人花海仓内购账号借予公司外人员,对方可利用该账号购买唯品会给自己员工提供的内部折折扣福利商品,属于为特定关系人员谋利。
唯品会认为,吴某已经违反了公司制定的《唯品会管理红线》相关规定。即收受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公司资源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员谋利,因此,唯品会与吴宏妮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吴宏妮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但吴某表示,自己仅在不知情况下接受过一次星巴克咖啡,共3杯,总价112元,而根据唯品会员工守则来看,员工仅需在礼品价格超过200元时上报并交予公司,故其认为没有违规。
而向供应商购买口罩为个人行为,由员工自行购买与唯品会无关。
其次,花海仓App是唯品会对公众开放的购物软件,任何外部人员均可注册浏览花海仓上的商品信息,吴某员工账号与该App并无关联。吴某将私人账户借他人使用不构成利用公司资源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员谋利。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吴某饮用客户送来的咖啡、代购买口罩、为他人购买内部员工专属打折商品等行为,确实违反唯品会的规章制度,亦存有不妥,但并未达到严重之程度,唯品会开除员工属过度行使内部管理权。因此,一审法院认为唯品会该解除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应属违法,根据规定,唯品会应支付吴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80000元。
随后,唯品会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法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一致,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