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消息,据北京海淀法院微博,因认为对方未经授权许可擅自使用企业字号“快手”及“快影”商标,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深圳市麻帮网络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深圳麻帮公司停止侵权,百度及宇龙公司下架App“快手快影”,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00万。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来源: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