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诛仙到诡案组,首例网络电影侵权案背后的产业迷途 业界

砍柴网 / 张书乐 / 2018-02-06 17:03
超级IP依然还是愿意从院线角度面世;和网络大电影联姻则普遍只是说说而已,原因在于这个市场太过混乱,会被看作是蹭热点,反而让正版被当做蹭IP的山寨品而票房惨淡。

超级IP依然还是愿意从院线角度面世;和网络大电影联姻则普遍只是说说而已,原因在于这个市场太过混乱,会被看作是蹭热点,反而让正版被当做蹭IP的山寨品而票房惨淡。而许多微电影本身是相关部门或机构,以宣传片的形式进行拍摄,并主要是在线下的各类会议、活动中展示。这样的作品有能量而无流量,且不上网传播,算不上真正的网络电影。

从诛仙到诡案组,首例网络电影侵权案背后的产业迷途

媒体报道,因认为自己的作品《诡案组》的网络电影的改编权、摄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被侵犯,作家王某(笔名:求无欲)将中文在线公司、海润影业公司、爱奇艺公司起诉至法院。2017年12月26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认定三被告均有合法依据,驳回原告诉请求。

《人民法院报》在报道此案时,称其为北京市首例有关网络电影涉嫌侵犯原作品著作权的案件;而《法治周末》则转述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郝婷婷的话语,称其为全国首例。

网络电影有了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诉讼,而其背后,则透露出了网络电影难以打破自身桎梏过程中的焦虑与彷徨。

微电影或大电影,算不算电影?

这一首例,本身有着强烈的特殊性。

依据媒体描述,原告诉称,自己作为涉案小说的作者和著作权人,未授权任何主体行使涉案小说的网络电影改编权、摄制权及其他相关权利。而后中文在线公司、海润影业公司、爱奇艺公司未经许可将涉案作品改编并摄制成网络电影《诡案组之魔影杀手》,并进行了播放,故要求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2万余元。

而其真正纠结的关键在于对网络电影的认定上,即作者求无欲认为其2010年签署的《著作权转让合同》和《权利转让书》中,所涉及的电影相关权利的转让,并不涉及之后才出现的网络大电影,而仅仅只代表院线电影。

对此,郝婷婷则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认为涉案网络电影《诡案组之魔影杀手》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电影作品,因而属于“转让合同”相关条款所约定的“电影”。

事实上,在法律业界尽管对于电影是否专指院线电影,还是涵盖了后来出现的微电影、网络大电影等概念,还颇多争议,但对于此案的关键细节,大多有共同的认知。

“这是对契约精神的尊重。”分钟律师创始人周翼就指出,影响判决的关键因素是2010年签订的合同,合同中对影视剧相关权利的转让,并不能简单的在“文字游戏”中予以否认。

无独有偶的是,在2017年3月,曾经爆发过另一场关于网络大电影版权问题的纠纷。

彼时,热门网络小说《诛仙》小说作者萧鼎(本名 张戬)曾在微博上连发两次个人声明,他表示,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根据《诛仙》改编及拍摄网络大电影,且认为欢瑞世纪、七娱乐和华谊兄弟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著作权。

随后欢瑞世纪的声明中就指出“欢瑞世纪独家拥有萧鼎所著小说《诛仙》(1-7部)电影电视剧改编权,本公司一直以来并且会继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本公司的权利。”

从双方的交锋言辞上判断,并辅之以2016年7月由欢瑞世纪出品、李易峰、赵丽颖、杨紫等主演的热播剧《诛仙》这一背景,或许可以判断出,《诛仙》大电影事件,与《诡案组》事件的纠结点是大体一致的。

从诛仙到诡案组,首例网络电影侵权案背后的产业迷途

从《诛仙》看为何IP不青睐网络电影

在《诛仙》作者萧鼎之后的微博发声中,有句话颇为让人侧目:“此授权合同今年七月底到期,在这个时候不顾一切疯狂榨取这个好IP的剩余价值,甚至连没有的版权都要拿去赚钱,我可以说一句‘活久见’吗?用网大去毁掉这个IP?这样的行动是你跟我言之凿凿说了五六年的有情怀,要做好这个IP吗?”

情怀,成为了萧鼎最后用来据理力争的武器。而在时隔半年的9月,媒体在翻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的相关通知时发现,电影《诛仙I》正式立项,并从片名上判断,将会是一个系列电影。

有意思的是,这部影片的备案公司,是新丽传媒。其在2017年相继推出了《情圣》、《悟空传》、《羞羞的铁拳》和《妖猫传》等多部爆款影片,总票房达到39亿。另据最新的报道称,新丽传媒计划由曾执导过《东方不败》的香港导演程小东来拍摄《诛仙》,并在2018年与观众见面。

业内人士和笔者分析道,在时间节点上不难发现《诛仙》的版权纠纷上的关联。7月版权到期、9月电影立项,除了所谓情怀的诉求外,更多的还是经济上的纠葛。不少网络小说作者,当年签下转让协议时,并不知道自己的作品会火,亦不知道最近5年,IP交易价格能够百倍的翻番。

同时,该业内人士还指出:虽然院线电影在2017年出现了收缩,但超级IP依然还是愿意从院线角度面世;和网络大电影联姻则普遍只是说说而已,原因在于这个市场太过混乱,会被看作是蹭热点,反而让正版被当做蹭IP的山寨品而票房惨淡。

以微电影、网络大电影为代表的网络电影,近年来增长极快。有数据显示,我国2014年微电影的年产量已达到3.5万部,2016年微电影微视频的总上线量近10万部。而另一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则显示,截止2016年11月底,全国备案上线的微电影(网络电影)达4672部。

“数据的极大差异,其实是统计口径的极大不同所造成了。”文创工作者程艳彦分析称:后一个4千的量,主要针对的是网络大电影,由于其时长以及盈利模式,加上价值观上的各种情况,让其享受了和院线电影一样的审批待遇;而前一个10万部的量,则应该主要指的是微电影或短视频。尤其是短视频,在近两年内由于秒拍、今日头条、美拍、陌陌等平台的推动,而极度繁荣且产量增速极快,2017年仅短视频一项的体量可能超过了50万部。

程艳彦认为,业内目前也有不少人把网剧看作是网络电影的一种形态,或者视为微电影或短视频的系列版、升级版。但整体来说,IP对网络电影并不感冒,一般只愿意尝试网剧。

缺乏深度、同质化?错!网络电影应该实用

2017年12月发布的网络视听蓝皮书——《中国互联网视听行业发展报告(2017)》依据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的数据监测得出了一个预计:2017年网络大电影上新数量与2016年持平或出现负增长,同时总体播放量涨幅不大,增速放缓,行业将进入洗牌期。制作团队方面,有近20%的网络大电影制作团队在2017年再无新作产出。

同时,作为网络电影的另一极,微电影的情况则是看上去很美。如在11月举行的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奖”上,共有4360部作品参赛,而获奖的275部作品中,被屡屡提及的大多是《诉讼E时代》、《跨境追击》、《阳光下的舞蹈》、《一切为了孩子》、《纸艺里的傣乡》等以公益为主旋律的影片。

“许多微电影本身是相关部门或机构,以宣传片的形式进行拍摄,并主要是在线下的各类会议、活动中展示。”文创从业者刘实锋就批评道:这样的作品有能量而无流量,且不上网传播,算不上真正的网络电影。

而在媒体对“金海棠奖”的相关报道中,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副院长敖柏亦建议称,微电影创作应注重作品的“网感”,认清市场与内容的关系,尽可能寻找全新的视角和相对轻松的表意形式。

相比之下,近来活跃短视频则与越来越三俗的网络大电影、缺少网感的微视频形成了一定的对比。

以秒拍“金栗子”奖第二季的获奖作品为例:“给女朋友道歉的正确姿势,论认错的最高境界”,播放量5629万次;“#潮鞋沿岸#回旋飞牌新教程”,2943万次;“猫咪和兔子生活在一起后”,2167万次;“#警官微课堂#【科目二考试标准最全解析】倒车入库”,1582万次……这些,都是当季播放量较高的短视频,而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是实用。

一些网络电影创作团队也正在进行自己的转型与蜕变,尤其是在没有IP可以利用,又不想用蹭热点的方式来消费用户。

一个名为跨界美食家的创作团队出道之时,采取的路数是行业惯用的“一分钟创意菜”的路数,但流量很快就触及天花板,并且难以找到出点击或贴片广告付费以外的盈利模式。

在转型过程中,该团队开始讲转向如何客观真实呈现每一家餐厅状态这一角度,“制作惠灵顿牛排的技巧也许我一辈子都用不上,但是去哪儿可以吃到却是我关注问题的核心。”团队创始人的话语让其“实用”的特征,变成了真的关注和收益。

“如果给每一个餐厅加上一个故事呢?或者用电影的手法来记录一些人人可以学习的路数呢?是否会更吸引人?”程艳彦说:用短视频恶搞“奇葩创业路演”的许豪杰,每一期视频就打上“第N次创业”的标签,其实就是一种纪录电影式的实用触及。

【钛媒体作者介绍:张书乐,人民网、人民邮电报专栏作者,互联网和游戏产业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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