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申请初步禁令 要求苹果四大代工厂支付专利费业界

砍柴网 / 李正豪 / 2017-08-26 09:12
近日,美国高通公司(以下简称“高通”)执行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唐纳德·罗森博格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该公司已经于8月18日向位于圣迭戈的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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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高通公司(以下简称“高通”)执行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唐纳德·罗森博格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该公司已经于8月18日向位于圣迭戈的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法院颁布初步禁令,强制四家iPhone代工厂向高通支付针对iPhone产品的专利授权费。

四家iPhone代工厂是指富士康的母公司鸿海精密、纬创、仁宝及和硕。2017年5月,高通将上述四家iPhone代工厂告上法庭,理由是他们拒付专利授权费。2017年7月,苹果及四家iPhone代工厂联手反诉高通,指控高通违反美国反垄断法。

“早在iPhone出现之前,这些代工厂就和高通签订了相关协议,使用高通专利技术,并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用,这一做法已延续多年。但在今年,他们决定不再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用,而且这种拒付专利费用的行为,仅仅是针对iPhone产品。我们看到很有意思的现象,这四家代工厂仍然在为他们代工的非iPhone的其他手机产品支付专利费用。”唐纳德·罗森博格告诉本报记者,“这四家代工厂也承认自己有义务向高通支付专利费。但是因为受到苹果公司的指使,他们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用。”

外媒报道显示,在位于圣迭戈的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8月18日举行了将近3个小时的听证会,美国地区法官Curiel不仅听取了2017年5月高通对四家iPhone代工厂的诉讼请求,也听取了2017年7月苹果及四家iPhone代工厂对高通提起的反诉请求,并表示可能会在未来几周之内做出是否颁布初步禁令的决定。

专利战再升级

高通与苹果专利诉讼纠纷的影响正在日渐扩大。

2017年1月,苹果公司在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向高通公司发起专利诉讼,起诉高通“垄断无线芯片市场”,并提出对高通近10亿美元的索赔。随后不久的1月25日,苹果又在中国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高通滥用在芯片行业的地位,并索赔10亿元人民币赔偿。此后,苹果又相继在英国等国家发起相关诉讼。截至目前,苹果及iPhone代工厂在过去一年发起了近12起针对高通的诉讼。

高通公司于2017年4月向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递交了答辩状,并发起对苹果的反诉,且声称“没有高通的技术,iPhone不可能成功”。高通公司还于5月17日在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发起对富士康母公司鸿海精密、纬创、仁宝、和硕的诉讼。而针对高通对iPhone四大代工厂的诉讼,苹果先是表态,“愿协助代工厂反诉高通”,后于7月中旬联合iPhone四大代工厂,一起在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反诉高通。

对于苹果联合iPhone四大代工厂反诉高通的原因,苹果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高通已公开证实其起诉四家代工厂是针对苹果,意在惩罚与苹果合作的企业。”值得注意的是,iPhone四大代工厂与高通打官司的费用都是由苹果公司承担的。

对于高通与苹果及iPhone四大代工厂的一系列诉讼,唐纳德·罗森博格接受包括《中国经营报》在内的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苹果实际上选择了一种自我救济的手段。简而言之,就是苹果公司认为自己在市场上拥有很大的权利,它可以决定是否向高通支付专利费,并指使自己的合同制造商来评价、贬低高通知识产权和专利的价值,甚至怂恿这些合同制造商拒绝为高通的专利支付费用。而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这些制造商一直在向高通支付专利费。”

唐纳德·罗森博也承认,“一般而言,要求法院颁布初步禁令(强制iPhone代工商缴纳专利费)的申请不太容易获得成功,因为法院通常希望由正常的审判程序做出判决,而不是一开始就凭借法律手段介入案件。但这次情况比较特殊,我们相信自己会成功,因为这四家代工厂承认与高通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他们虽然拒绝为iPhone支付专利费用,却仍然在为其他品牌的手机产品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用。”

  坚守授权模式

高通希望尽快了结与苹果的纠纷。高通方面已明确表态,“比起诉讼,我们更加喜欢通过商业谈判或者协商的举措解决问题。当然,鉴于苹果正在世界各地攻击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必须做出回应,这就是为什么高通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美国联邦地方法院、甚至在德国对苹果发起诉讼的原因。”

高通相关高层认为,苹果的策略是,“不希望由一家法院做出判决,在苹果看来,诉讼时间拖得越久,对自己越有利。苹果寻求在不同的法院发起诉讼,因为不同的法院可能做出不同的判决,苹果就以此为自己争取利益。”

而在高通看来,最好能够由一家法院做出“公平、合理、非歧视”原则的定义,从而避免不同的法院做出重复、甚至是可能产生混淆的判决,同时也能加快诉讼进程。高通相关高层表示,“诉讼可能会持续2~3年的时间,我们希望加快这一进程,最好能把所有诉讼集中在一家法院进行审理。”

总部位于美国加州圣迭戈的高通公司,1985年7月由艾文·雅各布等7人联合创立。艾文·雅各布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该公司成立之初,“我们没有特别详细的商业计划,也不知道实际的产品会是什么。但我们有一个信念,就是数字通信和无线通信技术未来一定会发挥重要作用。”

专注研发无线通信技术的高通,最初并没有研发资金,“1988年10月份,我们拿到一个较大的合同,使得我们能有足够的现金流和净利投入到CDMA的研发之中。1989年11月,我们搭建了一套演示系统,向业界证明CDMA系统存在很多技术上的优势。为了验证CDMA系统的商业可行性,我们还需要提供集成电路方面的研发支持。为了募集研发资金,我们向业界提供了一个商业计划,如果未来CDMA系统成功进行商业部署,我们会从将来的设备当中收取一定的技术许可费。”为了募集研发资金,高通允许业界合作伙伴先使用其技术,而后收取技术许可费,这就是高通独特商业模式的由来。

但高通的授权模式也受到业界的一些质疑,特别是苹果与高通2017年以来的专利纠纷,对高通的影响较大。截至2017年6月底的第三财季财报显示,高通2017财年第三财季营收下降12%,净利润下降40%。美国分析机构认为,如果高通在与苹果的诉讼中失利,将失去一个重要的利润来源,它资助高通通过研发取得行业领先地位,并使其芯片领先于竞争对手,还向业界提供新的可授权的知识产权。而高通预测,2017财年第四财季,该公司专利授权部门的营收将同比下滑47%左右,总体营收将同比下滑13%左右。

专利授权模式已经让高通在全球付出了昂贵的成本,高通未来还会一直坚持这种商业模式吗?“以前,专利许可授权获得的资金是用来支持CDMA早期研发的;如今,我们通过许可授权获得的收入,同样投入在一些特别重大的研发项目上。未来,这些重大研发项目将切实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艾文·雅各布未直接回应《中国经营报》记者的提问,但他表示,“我们最初选择做专利授权业务,一方面是为了获得资金支持,促进技术向前发展,另一方面,也希望这种授权业务不会对行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如今我们见证了整个行业的爆发式成长,这也说明这种授权模式是成功的。”

来源:中国经营报/李正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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