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间,来自中国的iG电子竞技俱乐部在2018英雄联盟总决赛上摘得全球总冠军,微信和微博上立刻被这则新闻刷了屏。其中,有一条微博道明了人们惊呼的原因——“为什么你会听到年轻人的欢呼?因为这是他们不被理解的少年与现在,在此刻得到了正名”。但是,真的如此吗?
虽然国内部分高校已经在本科阶段开设了电子竞技课程,同时国内电子竞技产业规模已经达到800亿元,不过这些都只是商业利益的驱使而已。直播和网红的经济收益也很大,但我们能支持青少年都去做一场“网红梦”吗?
时下,有一种观点认为,电子竞技不是电脑游戏。就算你不是抱着玩游戏的态度,而是抱着攻城略地、争锋紫禁之巅的豪情参与进去,但所参与的环境不过是一个由游戏开发商开发的游戏而已,并不是真实的世界。比如,这次iG夺冠的英雄联盟,就是一款由美国某游戏公司开发、中国大陆地区游戏公司代理运营的多人在线战术竞争网络游戏。
当然,有人会辩护称,国家体育总局早就将电子竞技纳入体育运动项目了。确实,在2003年11月,电子竞技就已经被认定为第99个正式体育竞赛项目,即“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但在笔者看来,这个定义本身未必完全恰当,把“硬件设备”称为“器械”姑且可以,比如网络、鼠标、键盘等,但软件却是这个所谓竞技的基础环境,而非工具和器械。要知道,在传统的体育竞技里,人跟人的对抗发生在真实的运动场上,所有竞技都是在规则约定的前提下进行的,且是公平进行的,毕竟与虚拟世界不同,真实世界是没有“漏洞”的。
那么,所谓的电子竞技呢?因为它发生和发展的环境是在“电子”这个虚拟世界当中,而这个虚拟世界则是由游戏开发商和程序员缔造的。换句话说,电子竞技的基础环境是游戏开发商和程序员的造物。因此,人成为了这个竞技场的缔造者,开发商和程序员就是参与者的“上帝”。如果开发商和程序员有意无意地从技术上留了后门,或者有作为技术高手的参与者偶然发现了程序当中的漏洞,那么他就能成为游戏当中的超人或魔鬼,有能力秒杀其他所有的参与者。借用从科幻小说《三体》而来的流行语:只要程序员在任何能力参数上修改一个零,就可以对其他任何人进行“降维打击”。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公平竞技即刻成为泡影。
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技术前辈,笔者想衷心地对广大青少年说一句:虚拟,不是世界!(作者是技术经济观察家)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