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押金违约,支付宝能否先行赔付业界

砍柴网 / 张嘉裕 / 2017-11-18 15:03
骑自行车,原本是一件很休闲的事情,搭上互联网支付及共享经济的便车后,一切可以变得更便捷。那么由此衍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担责又是什么?

近期,酷骑单车,小蓝单车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均出现被大批量用户投诉押金、余额难退,不少消费者在进行了一系列的投诉维权行动后,都害怕最后面临不了了之的局面。

消费者许多经历过:联系商家协商不成,向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交投诉,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最后只落得一个中止调解的结果,当然他们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走法律诉讼程序,鉴于需要面临的诉讼时间、成本及所需的经验技巧,往往不是每位消费者都认为有所把握的。

骑自行车,原本是一件很休闲的事情,搭上互联网支付及共享经济的便车后,一切可以变得更便捷。每一位用户在开始一次共享单车的行程前,都必须依赖于互联网移动支付,进行充值押金和消费预付款。

中国共享单车的诞生之初,让国家有关的十个部委都分不清各自具体的规管范围。直到有关的发展指导意见出台后,针对性的立法法规依然需要不断完善。在此相对的政策空白期,无疑也是一些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切入共享单车领域的红利期。谨慎地看,这时候共享单车企业完完全全是有机会对用户耍一些猫腻的。

所谓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应当只是一个赚取资金流通手续费的平台,而可以是诚信体系的构建者,这一体系可以在未来全面覆盖商户及个人用户。随着诚信体系的逐步完善,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对合作商家将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扶持诚信商家,而对于不诚信乃至欺诈的商家则进行坚决封杀。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将不诚信行为纳入到信用记录中,让不诚信的一方在未来可能会影响其使用其他金融类的服务,甚至与其他支付平台共享黑名单。

实际上,早在2005年,支付宝就提出‘你敢付,我敢赔’的口号。2009年支付宝在对一些不诚信商痛下杀手后,还曾回应支付宝与公安机关一直保持沟通,在完成对用户的先行赔付后,搜集用户的相关情况,代表用户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代寻求以法律手段对欺诈、违约的公司进行责任追究。走过了八年到今日,支付宝有不忘初心吗?

支付宝用户贾小姐于11月2日从打开支付宝进入其中的“共享单车”页面,在把押金交给了小蓝单车后,发现路面无车可用,于是当天就申请退款,但押金迟迟不到账。令她更担心的是,在微博发现了存在不少类似遭遇的用户。

贾小姐曾多次拨打小蓝单车客服均不能接通。她还联系了当地(秦皇岛)消协投诉,但被告知须与小蓝总部所在地消协联系。随后她后试图联系小蓝注册地天津消协,但对方电话总是太忙而无法接入,联系消协的微博更是无人回应。贾小姐最后联系了支付宝,但平台表示不承担责任。

观察近期遭遇酷骑单车、小蓝单车退款难的用户们,当中确实有不少用户宣称从押金缴纳到骑行结束,全程只使用支付宝app进行操作(亲测后发现,确实可以这么做!),始终没有下载共享单车运营方的app。他们选择了信任支付宝,才开始了共享单车之行,那么支付宝有给用户显示出一个有承担的平台形象吗?

支付宝推出自己的“共享单车“页面,收录了各个共享单车品牌,但未以显眼方式明示共享单车品牌与支付宝的关系。当单车运营方出现问题后,用户的追责却被支付宝拒绝。以上贾小姐就是一个不幸的权益受损个案。

如果支付宝面对以上投诉时,可以对用户进行先行赔付,然后再由支付宝去追债商家,不就好了吗?支付宝这么做至少比势单力薄的个人用户向商家追债来得容易些。

所谓先行赔付,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的一种售后服务体系。在消费者-支付宝-共享单车企业这段三角关系中,无疑支付宝就是这个第三方。

翻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可见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宝当然属于其中)也是需要担责的:1.要求支付机构增加信息透明度,定期公开披露风险事件、客户投诉等信息,加强客户和舆论监督;2.要求支付机构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差错争议和投诉,对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及时先行赔付。

据@咪crophone 了解,西安已有律师带领用户组建酷骑单车维权群,共同商讨起诉计划,拟将支付宝等第三人推上被告席。

当初在支付宝app内,用户还曾看到宣传骑行抽奖、免费骑行等活动,但对于共享单车企业的风险提示几乎不存在。

支付宝,你真的不用承担责任吗?微信支付,也在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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