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6日,由大湾区国际信息科技协会主办,大数据治理工会和香港Web3.0标准化协会共同承办的“推动数据要素流通,促进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发展峰会”在香港举办,全国政协副主席、大湾区国际信息科技协会主席梁振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刘光源,国际数据空间协会(IDSA)董事会主席Reinhold Achatz,印度尼西亚国家发展规划部国家系统数据主任Dini Maghfirra,巴基斯坦财政部部长Ali Pervaiz,菲律宾证监会委员Rogelio V. Quevedo,香港交易所集团首席科技总监徐庆强以及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主任、澳门科技大学下一代互联网国际研究院院长刘东等出席并发表演讲。
会上,刘东表示,数据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驱动力,数据流动每增加10%,将带动GDP增长0.2%。数据的价值随着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越来越受到关注,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会。香港是国际贸易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自由港,聚集了全球领先的金融科技公司和数据科技企业,以数据空间和Web3等技术为基座,构建香港国际数据流通交易枢纽,可以充分发挥香港制度框架优势,融入全球数据流通体系,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以数据空间香港站为契机 建设国际数据流通交易枢纽
“推动全球数据流动,首先需要探索一套完善的,涵盖法律规则、技术体系以及管理模型的国际数据流通机制,实现全球互联互通互操作;其次,为了鼓励数据流通交流的积极性,还应设计一套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让数据真正价值化。从目前来看,Web3和数据的结合是一个很重要的方向,值得我们去探索和实践。而个人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能力是实现这些的基础底座。”,刘东在会上表示。
数据空间依靠数据使用控制和智能合约等技术全面保障数据自主权,解决了数据不敢、不会、不想共享的难题,其分布式架构更是可以快速构建一个开放数据空间网络,保障数据流通交易的灵活、安全和高效,创造更多的商业机会,形成新的商业模型。会上还正式签署国际跨境可信数据空间香港站合作备忘录,香港站的建设将联接全球数据流通网络,为构建国际数据流通枢纽提供清晰的技术路径,全面实现数据的可信互联和价值共创。
刘东指出,全球范围,目前已有一百多个数据空间用例,广泛涉及医疗、制造、能源、交通等数十个行业领域,拥有大量的数据接入源,应用场景广泛,发展潜力巨大。随着国际数据空间协会的推动,日本、巴西、新加坡等已经逐渐形成了区域性的Hub,互联互通的国际数据空间网络正在加速形成。我国国家数据局在2024年12月份,正式发布《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到2028年建成100个成熟的数据空间示范试点。数据空间已成为数据流通的主要方式之一,相信通过香港站的建设,依托香港的既有优势和内地的支持,香港将快速成为这一全球网络中的核心节点。而Web3的发展正推动形成新型数据流通机制,将创造面向数据要素确权、流通、交易、融资等全生命周期的经济体系,以数字金融机制推动数据价值化,让每一个参与方都能获取收益。依托数据空间与Web3技术构建的面向全球的国际数据流通交易,将更好的实现数据价值化,提高数据流通效率和积极性。并可以探索更多的数据资产化、资本化模式,鼓励并激发数据流通与交易,挖掘数据要素更大经济价值。
依托国际数据产业联盟 构建香港乃至全球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谈及本次会上整理成立的“国际数据产业联盟”,刘东表示:“我一直在IEEE、IDSA、全球IPv6论坛等多个国际组织任职,非常荣幸参与香港国际数据产业联盟的筹建工作。应该说,非政府性质联盟,在产业推进、技术标准以及政策引导等方面能发挥更多作用,其更灵活高效,更易形成共识,可以快速形成技术规范并开展实践验证,推动政策的落地。”
在与政策制定机构如何产生协同效应方面,刘东则表示:一是,数据联盟可以代表业界需求,向政策制定机构提供实践反馈和技术建议,帮助政策更贴近实际需求,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联盟可以将政策的抽象要求转化为产业界可操作的标准和流程做好翻译器。三是,联盟可以为政策的推出先行先试,提供测试国际数据流通政策的场景。这不仅帮助政策制定者评估政策的可行性和效果,也为政策的优化提供数据支持和实证依据。非政府性质的数据联盟通过技术推动、行业协作和政策对接,能够改善、提升并支撑、落实跨境数据传输机制,与政策制定机构形成良性互动,促进全球数据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同时,刘东建议联盟可以重点优先关注四个领域:一是建立非正式的政策对话平台:联盟建立常态化的跨国政策对话机制,可以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数据法规协调与互认。例如,国际数据联盟可以定期举办多边会议,邀请各国的数据保护机构参与,讨论并制定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二是提供法律合规支持:包括提供详细的合规指南和工具,帮助成员理解和遵守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降低数据跨境共享的法律障碍等。例如,编制各国数据保护法的比较报告,并提供合规性评估服务。三是保障数据共享与交易的参与方的利益,提出收益分配机制及激励机制:包括制定明确的收益分配模型,确保所有参与方根据其贡献和投入获得公平的回报,制定明确透明的分配机制和市场激励机制等。例如,基于数据贡献量和质量进行收益分配,确保数据提供方和数据使用方都能获得合理的利益。最后一点则是行业生态的支持:包括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及示范,提供技术验证和经济商业模型的验证等。形成一个完善的生态链和生态体系,并推动其可以良好的可持续化运转。
最后,刘东总结表示,香港凭借其先进的数据基础设施、科技金融优势、完善的制度框架、国际化的教育和人才资源,以及积极建设的数据空间和Web3生态体系,在促进国际跨境数据共享中具备显著优势。这种多维度的优势,将使香港将在国际数据流通交易网络中扮演关键角色,推动全球数据经济快速发展,并为香港自身的经济增长和国际影响力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