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回应:对ofo催收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款项收款流程

业界
2019
01/03
14:39
中证网
分享
评论

5

针对顺丰向法院申请冻结ofo小黄车银行账户存款一事,顺丰方面1月3日早间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称,“我司对于ofo的催收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款项收款流程,我司在多次催款无效后,才依法提起诉讼。”截至发稿时,中国证券报记者暂未收到ofo小黄车回应。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年12月30日披露信息显示,深圳市顺丰综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东峡大通”,其为ofo小黄车运营主体)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鞍山西道支行所设账户11×××06的账户存款人民币1375.06万元,同时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

上述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鞍山西道支行所设账户11×××06的账户存款人民币1375.06万元。落款日期为2018年10月15日。彼时,东峡大通的法定代表人仍为戴威。

天眼查显示,顺丰控股通过间接控制的深圳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顺丰综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实际上,在走上法庭之前,顺丰控股与ofo有过一段“蜜月期”。2017年4月,ofo联合创始人张巳丁表示,ofo将与类似顺丰这样的快递公司合作整治私藏车的问题。顺丰控股2017年半年报也曾披露与ofo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小黄车整车、零配件及全国干支线配送及城市投放服务等。

【来源:中证网】

THE END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击这里 寻求合作
顺丰 ofo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砍柴网的观点和立场。

相关热点

相关推荐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