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6 日消息,谷歌同意支付 1.55 亿美元(IT之家备注:当前约 11.28 亿元人民币),以和解加利福尼亚州和原告的指控,指控称其在跟踪位置的方式上误导了消费者,并未经同意使用了消费者的数据。
据了解,谷歌被指控在消费者关闭“位置历史记录”设置的情况下向他们投放定制广告。加州总检察长罗布・邦塔(Rob Bonta)表示:“谷歌在设置中提到,一旦用户选择关闭“位置历史记录”,将不再跟踪他们的位置,但谷歌却继续跟踪用户的活动以获取自己的商业利益。”
加州和解协议要求谷歌支付 9300 万美元(当前约 6.77 亿元人民币),并披露更多有关其如何追踪人们的行踪和使用其收集的数据的信息。
谷歌与原告达成的 6200 万美元(当前约 4.51 亿元人民币)和解金,在扣除法律费用后,将捐给法院批准的跟踪互联网隐私问题的非营利组织。
【来源: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