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消息,根据路透社报道,经过陪审团讨论后法院于 7 月 21 日作出裁决,认定谷歌旗下的 Chromecast 设备存在专利侵权行为,要求谷歌赔偿软件开发商 3.387 亿美元(IT之家备注:当前约 24.35 亿元人民币)。
一位法院发言人本周一表示,经过陪审团商议,谷歌旗下的 Chromecast 等多款设备侵犯了 Touchstream Technologies 持有的投屏专利。
Touchstream 于 2021 年发起诉讼,称其创始人 David Strober 于 2010 年就发明了相关的视频技术,可以将智能手机等紧凑型设备投屏到电视等更大屏幕上。
起诉书称,谷歌在 2011 年 12 月与 Touchstream 讨论了其技术;2012 年 2 月,谷歌表示不感兴趣;2013 年,谷歌推出了 Chromecast 设备。
Touchstream 声称,谷歌的 Chromecast 复制了其技术进步,侵犯了三项专利。该公司进一步表示,谷歌的 Home 和 Nest 智能扬声器以及配备 Chromecast 功能的第三方电视和扬声器也侵犯了他们的专利。
作为回应,谷歌驳斥了任何侵犯 Touchstream 知识产权的行为,并辩称这些专利是无效的。
谷歌的代表何塞・卡斯塔涅达(Jose Castaneda)表示,该公司“总是独立开发技术,并基于自主创意进行竞争”。Castaneda 表示,谷歌计划对判决提出上诉。
【来源: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