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华为在深圳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求法院认定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有关禁止华为参与联邦补贴资金项目的决定违反了美国宪法和《行政诉讼法》。
华为首席律师Glen Nager表示,FCC本应制定规则发布面向整个行业的规则,但实际上在几名国会议员要求下,FCC违背法律,在没有按照相关的标准就通过了这条仅针对华为和中兴的规则。
“FCC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就将该规则应用于华为,且没有给予华为行使正当程序的机会,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这规则超越了FCC法定权利。”Glen Nager表示,根据美国通信法有关普遍服务的条款,FCC没有权力作出国家安全判断,该权力为美国总统所拥有,并不是FCC这样的国家机构所拥有。
他认为,FCC这一对华为的初步认定是缺乏法律事实和依据的,这是基于对中国法律根本性误读,以及不合理不可靠、不可接受的指控和影射,而不是基于事实依据和证据。“如果政府机构要采取行动的话,他们必须要有实施的依据和证据。我们相信,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述法院将会宣判FCC这一规则无效。”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