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租车行业发公开信 斥张维迎关于网约车言论业界
随着多地网约车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社会上对于网约车的议论不断增多,大部分意见和建议都比较温和,可是在数日前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举办的地方网约车发展与规制研讨会上,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维迎一番发言却充满火药味。
张维迎称,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地方政府出台的网约车地方法规是“明目张胆地对抗中央”,“网约车监管不能漠视穷人的权利,不能与穷人过去不去,大家仔细看看那几条规定,限车牌、户籍等等都是跟穷人过不去”,这一系列言论也迅速引起巨大争议。
出租车行业迅速表达了自己不满。10月20日,微博认证为上海大众出行的公司在其微博发布了《中国出租汽车行业代表致北京大学的公开信》,该公开信由全国多家出租车公司联合对此发表,对张维迎的言论进行了回应。
公开信称,在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联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给予地方政府充分的自主权。而张维迎称北京、上海、深圳地方政府制定的网约车细则是在“对抗中央”,这种颠倒黑白、乱扣帽子的做法大有文革遗风。
公开信指出,城市的交通出行治理是一个综合性的难题,尤其在北京上海这样的超大城市,决不能用简单的菜市场理论进行类比。张维迎在发言中,却把三个城市的网约车管理细则简化为地方与中央的对抗、穷人与富人的对抗、巡游车与网约车的对抗,这是任何一个具备基本的经济学常识和逻辑思考能力的大学生都不会犯的错误。
公开信最后表达了严重的不满和谴责,要求张维迎就其错误言论向全国出租汽车企业和从业人员致歉,同时还称,将保留依法追究张维迎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前,观察者网专栏作者岳峙也曾对网约车新规草案侵犯了穷人的权利的论调进行了批驳,表示,如果政府放纵网约车数量猛增,增加城市道路交通压力,堵车更加严重,公交也被堵在路上进退不得,这才是对穷人利益的伤害。
“在人口规模庞大的大都市,交通发展的根本出路并不是鼓励人们购买私家车,也不是打车,而是发展公共交通,在道路交通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宁可限制私家车,也要坚持公交优先通行”,岳峙认为,如果像许多人说的那样,完全放开限制,让网约车自由发展,结果只会让城市交通更加拥堵,到时候利益受损的就不仅是城市中下社会阶层,而是在这个城市里生活的所有人。
岳峙指出,网约车新规限制和规范网约车,恰恰不是损害穷人的利益,而是通过控制车辆数量增加,减轻道路交通负担,减轻道路拥堵,保护了绝大多数穷人的利益,让他们能够享受到更加畅通的城市交通服务。
中国出租汽车行业代表致北京大学的公开信
尊敬的北京大学领导:
10月17日,在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举办的地方网约车发展与规制研讨会上,该研究院教授、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维迎发表了一席讲话。我们通过网络读到经作者本人审阅的发言录音整理稿,倍感震惊。
震惊之一
张维迎在发言中,公然指责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地方政府出台的网约车地方法规是“明目张胆地对抗中央”、“胆子太大了”。
事实上,自去年10月10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布关于网约车的两个《征求意见稿》以来,各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交通运输部的指导下,就网约车管理办法开展了大量调研论证工作,以上海为例,交通主管部门曾多次约谈各家网约车平台及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专家,听取意见。各地制定的网约车细则在具体标准上有所差别,符合交通运输部要求网约车细则“因地制宜、一城一策”的宗旨,综合考虑了当地的城市交通、经济、人口、环境等因素,在内容上均没有与7月28日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联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条文相违背之处。
在《暂行办法》中,关于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条件,分别明确“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及需符合“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即给予地方政府充分的自主权。而张维迎称北京、上海、深圳地方政府制定的网约车细则是在“对抗中央”,这种颠倒黑白、乱扣帽子的做法大有文革遗风,从一个知名的经济学者口中说出,实在令人诧异。
震惊之二
张维迎在发言中宣称:“如果不允许几十万网约车司机自愿为他人提供服务,他们干什么去?可能被黑社会雇用,变成社会稳定的威胁力量。”
这段话不仅威胁、暗示意味强烈,而且是对现有几十万网约车司机的严重污蔑。网约车诞生至今不过短短五六年时间,真正在市场上具备规模、为民众熟知,更是近两三年里的事。我们相信在此之前,绝大多数网约车司机从事着正当职业,或者至少是守法公民,何以开了几年网约车之后,就失去是非观,“可能被黑社会雇用”了?难道对一个行业的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都会逼迫这个行业的人员走上邪路?当今社会,职业的多元化渐成趋势,各种带有创新性的行业从无到有,从无序到规范,已经成为常态,相信每一位从业者都可以理性面对,做出正确的选择。这几十万人绝不会只有到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开网约车一条谋生之路,张维迎这种说法只能暴露自身的骄横无知,以及对中国法制环境的轻视。
震惊之三
张维迎毫无根据地断言三大城市打击网约车“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维护出租车公司的既得利益”,称“传统出租车行业现在还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维护少数人的既得利益”,并发出“当网约车出来之后,其实已经宣告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死亡”这样完全不负责任、歪曲事实的所谓“预言”。
这番话先是将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城市的政策制定部门所做的工作一笔抹杀,将其定性为维护特定群体利益的行为,并给人背后存在着灰色交易的联想;继而又蛮横地判了整个出租汽车行业“死刑”,把出租汽车行业几代人的付出、二百万在职驾驶员的辛苦努力归结为“维护少数人的既得利益”,将其存在价值瞬间贬为乌有。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表明要统筹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网约车作为一种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业态,在技术和理念上有其创新性和合理性,但是在客运的本质上,与巡游出租车并无区别,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两者作为公共交通的补充,必将相互融合,协调并存。
放眼当今世界,自UBER诞生以来,并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城市的巡游出租车因此走向消亡,相反,在德国、法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对于网约车的监管力度比中国更严,有些甚至直接禁入。就连在UBER的诞生地美国,得克萨斯州首府奥斯汀等地也对网约车出台了严格的管理法案,并导致UBER退出运营。总不能把这些国家的政策制定者都说成是在“维护传统出租车行业利益”吧?事实上,适当提高门槛,限制网约车行业驾驶员的盲目拥入,是对该行业和从业者自身利益的保护,这一点,如果稍微了解各国出租车数量管制演变的历史,都不难理解。
城市的交通出行治理是一个综合性的难题,尤其在北京上海这样的超大城市,决不能用简单的菜市场理论进行类比。张维迎在发言中,却把三个城市的网约车管理细则简化为地方与中央的对抗、穷人与富人的对抗、巡游车与网约车的对抗,这是任何一个具备基本的经济学常识和逻辑思考能力的大学生都不会犯的错误。
张维迎作为一名中国最高学府的教授,在一个代表着国内一流学术水准的会议上,发表如此不负责任、罔顾事实的讲话,对公众具有极大的误导性,也伤害了北京大学这所中国顶尖学府的声望。
中国的出租汽车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努力,在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提高广大民众的出行品质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网约车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携互联网的特质,为市场带来活力的同时,也促使出租汽车行业自我反省,加速升级,这一点,我们从未否认。但是必须看到,在资本的作用下,网约车的发展存在无序失控的危险,网约车新政的适时出台,有助于出行市场重归健康规范的发展轨道。关于网约车管理,各种理性的学术观点都可以探讨,我们也希望聆听各领域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但是张维迎的这次发言,已经完全超越了学术界限,充满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傲慢偏见,赤裸裸地蜕变为资本的代言人。对此,我们表示严重不满和谴责,强烈要求张维迎就其错误言论向全国出租汽车企业和从业人员致歉。我们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张维迎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出租汽车行业部分协会和公司
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汽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国泰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福州华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大众出租租赁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云南省个旧市交通运输局
哈尔滨天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哈尔滨大众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大众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中北交通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昆山大众交通有限公司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东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宁波大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市出租汽车协会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出租汽车公司
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银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
上海出租汽车蓝色联盟秘书处
上海出租汽车法兰红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西湖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大众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旅游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出租汽车总公司
余姚上海大众交通有限公司
【来源:观察者网 作者:王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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