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单藏“猫腻” 易碎品损毁不予赔偿互联网+

/ 人民日报 / 2015-10-23 09:57

“一个月前,我去香港玩时给朋友买了条水晶项链,找了家快递给朋友寄了过去,可她打开包裹发现有好几颗水晶都碎了。索赔时,快递公司说易碎品保丢不保损,没有保价的话,只能赔偿三倍快递费。”家住北京朝阳区的居民姜女士说,她虽然经常寄送快递,但快递员基本上没有提醒过她关于易碎品保丢不保损的问题。

目前,各快递公司到底有没有“易碎品保丢不保损”的隐性规定?笔者就此走访了北京朝阳区的几家快递公司,并向快递员表明自己要寄一件陶瓷工艺品给外省的朋友,物品很贵重。对此,不同快递公司的快递员都给出了自己的答复。

顺丰快递揽件员说,“陶瓷工艺品属于易碎品,一般情况是不收的,非得寄的话,也是保丢不保损。”

天天快递揽件员好心提醒笔者,虽然易碎品可以保价,但万一损坏,公司仍会以“易碎品”说事儿,“最终也是拿不到赔偿的”。

圆通快递揽件员则直接拒收,“谁也不能保证那陶瓷工艺品会不会在路途中损坏,我们可担待不起。你们不都说快递员在野蛮装卸、暴力分拣吗?”

中通快递揽件员既没有拒收,也没有提醒需要保价,更没有提醒笔者易碎品保丢不保损。

“寄易碎品快递保丢不保损?这也太不公平了吧,东西坏了,必须要找快递公司赔的”“每次寄快递我都毫不犹豫直接签字了,以为只要手中存有快递单,出了事情就有依据,哪知道保丢不保损啊”……对于快递公司针对易碎品快递保丢不保损的规定,不仅仅是姜女士,确实还有很多消费者毫不知情,更不会注意到快递单背后的《国内快递服务协议》,以至于不少消费者如果没有保价,在货品丢失或者损毁的时候索赔就更加困难了。

据了解,目前各家快递公司对于货物的赔偿标准各有不同,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快递费用的倍数赔偿,另一类则是限定金额赔偿。各家快递单背后的条款中一般会印有“若寄件人选择保价,对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7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的实际损失”类似的内容。也有快递公司的赔偿标准限额非常明确,“未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或短少的情况,按实际价值赔偿,每票最高不超过1000元”,绝大多数为“所付邮费的三倍”。这些内容都会用红色或加粗字体表示出来,以示醒目。

这些条款规定看起来很“霸道”,消费者投诉的案例也不少。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汝宜红教授认为,快递公司针对易碎品保丢不保损的条款规定是有其道理的,能让消费者自身投寄时更加谨慎对待。快递运输过程环节多,谁也不能保证每个环节都做到完美。“但问题是目前快递公司良莠不齐,对快递员的业务培训也没有面面俱到,快递员自身没经验,也会造成对消费者提醒不到位,引发后续理赔麻烦。”

万一出现物品破碎,消费者应如何应对?湖南麓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华认为,如果快递单上的合同条款约定注明无论什么原因,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快递公司都不承担责任,这情形是属于格式条款,快递公司属于不当免除自身责任,这是无效的格式合同,消费者首先可以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并通过投诉进行维权;如果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号码——12305进行申诉。“也可以向市级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邮政管理局反映,进行进一步协商;最后,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华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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