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看乐视小米打官司:乐视自己不干净业界

/ 商业咚咚锵 / 2014-12-05 11:43
乐视网拥有这些影视作品的转播权。小米盒子不仅仅是提供了硬件设备,并且其在宣传中提出要提供正版内容,可以视为小米对自己产品的承诺,在这种情况下小米有责任保障其产品...
        乐视和小米已经打了几天口水仗,基本过程大概是这样的:

乐视状告小米盒子盗播其10部作品,海淀法院判决小米承担其中7部的连带责任,赔偿15万元。

钱不算事儿,但影响力和面子,还有对今后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的干扰是大事,于是小米开始反击。

小米反击的主要观点大概是这样的:

1、 小米嫁接的是牌照方,对内容木有管理权,属于被动盗版,属于躺枪;

2、 乐视太不厚道,找软柿子捏,有本事你去告iCNTV。另外不但告而且还大力曝光,属于杀人诛心。

3、 乐视自己也不太干净。比如资金紧张质押股权涉嫌炒作什么的。

乐视也开始反击,大意是谴责小米避重就轻,始终不承认侵权的事儿,另外小米论坛盗版下载的事儿还没完,这次可没有iCNTV挡枪了。

围绕这么几个东西,双方开始了几天的公关口水战。

我的观点是,铺天盖地的口水里,正方反方出于各自的目的和目标,比如转移视线什么的,反而掩盖了一些比较基本的东西,这里我先简要论述一下我的观点:

一、 打官司本来就不是个多要紧的事儿,谈不上在道德上鞭笞告状的一方。

国外,如果A企业想搞B企业,看看那些大型IT企业的发展史,就会发现打官司和吃饭一样,而且基本都是从专利侵权开始。要不然谷歌费那么劲儿,还被骂着“夺我专利、杀我兄弟”的恶名收购摩托移动干嘛,而且国外企业的大型诉讼们的后果可比陪个15万这种要严重个几光年,甚至企业可能因为这种大型诉讼被干掉,但是也没见那个企业在道德层面上谴责告状的,比如妈的XX也不怎么地你怎么不告他之类的,基本上走法律程序该怎么弄就怎么弄就完了,为了防止风险,多搞点专利储备交叉授权什么的就完了,从长远看,这些诉讼官司对企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二、 法律是唯一的准绳

有那么多所谓的精英分子,成天喊着MZ,法治什么的,但是到了具体事情上,或者到了牵涉自己利益的时候,就开始脱离法律框架、从个人情感、道德什么的指手画脚,这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

单纯从乐视告小米这个事儿,说乐视不敢惹牌照方捏软柿子和小米是不是有错肯定是没关系的,就像你违章停车,回头你和执法部门说我家隔壁二大爷家刚被偷了,你们怎么不去抓小偷?你的诉求理论上也对,但即使有关部门在那个事儿上没有作为也掩盖不了违章停车的事实。

我的观点是涉及到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儿,扯别的都没用,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当然律师比我要专业的多了,为此我找到两个人,一个是法律圈里的一个员工,据说是个学霸,但还不是律师;一个方燕律师,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是个米粉,有好多小米盒子(这里鸣谢一下法斗士网,顺便替他们做个广告,因为我没有律师资源,是法斗士网帮忙联系的律师)。

学霸视角:

本案是一个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其实对于这种具体的案件,必须从庭审中具体的证据以及法庭辩论才能得出比较客观合理的结论。仅从媒体报道无法获得案件的真实情况,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

单就媒体的报道和你提供的信息而言,乐视网拥有这些影视作品的转播权。小米盒子不仅仅是提供了硬件设备,并且其在宣传中提出要提供正版内容,可以视为小米对自己产品的承诺,在这种情况下小米有责任保障其产品的合理使用。如果出现小米盒子播放侵权作品的情况,小米应当承担责任。

以上仅仅是根据媒体和你提供的信息得出的结论,至于具体情况,或者说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不能给出确定的结论。对于小米是否应当为小米盒子承担责任,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律师的代理意见,法官的理解等都有关系。从律师的角度讲,本案的判决是在可预期范围内的,但是仍然具有推翻的可能性。

方燕律师视角:

乐视网起诉小米盒子侵犯其信息转播权一案以小米败诉而告一段落,小米认为其接入的是CNTV内容,没有管理权因此不侵权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国内的视频网站、内容牌照商之间往往是默认交叉授权。CNTV与乐视之间有合作关系,乐视跳过CNTV直接起诉小米公司这是著作权人的权利。因此目前小米盒子引入更多的如搜狐等正版视频提供商也是为了避免今后著作权纠纷。(作者注:该案件其实小米是第一被告)

供大家理解。

三、 长期来看,这种侵权官司多了,对用户只有好处。

企业的内容侵权给用户的好处是什么,看上去很简单,用户可以低成本的获得更多内容,但我们过去说免费其实是一种支付转移,但我们过去还忽略了另外一个事儿,就是免费其实导致了成本转移。这个道理很简单,比如安卓上那么多免费软件,还开源,但我找一个比较个性长尾的工具时,就比较麻烦,因为压根不知道哪个比较好用,哪个广告不那么烦人,哪个不暗扣。再说的长远高端点,专利保护、内容保护是激发创新的前提,这都是些老生常谈的东西,不用多说,所以我觉得关于内容、专利的官司越多越好。

写到这里,其实我个人的观点已经很明显了,乐视怂不怂,敢不敢惹iCNTV,自己干净不干净,其实和告小米这个事儿本身没有关系,从我个人的观点来说(当然我不当家不知道当家苦),小米犯不着在道德层面上鞭笞乐视,既然法院结果出来了,先认错,整改一下(这也是要混视频圈必须经历的学费,没什么),让别人挑不出来毛病,之后如果觉得乐视不干净,再告就是了,或者就用自己的产品打击竞争对手,这才是最好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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